青岛住房公积金调整使用政策:装修可提取,最高20万元
9月20日,青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自住住房装修纳入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可选择一套自有产权住房一次性提取,按每平米1500元计算,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共享数据验证通过的可“零材料”办理。同时扩大首套房优惠范围,新市民、青年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按账户余额倍数计算额度时,倍数从20倍提高至25倍。
推荐理由:青岛公积金新增装修提取并提高新市民、青年人贷款倍数,缴存人可对照条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