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成年居民一档512元
2027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告,2026年9月至12月为2027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2027年度成年居民一档个人每年缴纳512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政府补助910元,二档445元、政府补助830元,少年儿童415元、政府补助800元。采取其他方式缴费的居民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2027年度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时间窗口明确,参保居民可据此选档缴费。
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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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
下:
一、缴费时间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6年9月至12月为2027年度的集中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50元、
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
元、12000元10个档次。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
受政策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标准代缴;重度残疾人,
由政府按500元标准代缴。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个人
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另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也可再自行选择100
元以上缴费档次缴费。
(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2027年度,我市成年居民一档个人每年缴纳512元(含长
期护理保险费30元)、政府补助910元;成年居民二档个人每
年缴纳44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政府补助830元;
少年儿童个人每年缴纳415元、政府补助800元;2009年1月1
日前出生的驻青在校大学生个人每年缴纳210元(含长期护理保
险费10元)、政府补助810元;200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的驻青在校大学生个人每年缴纳200元、政府补助800元。以前
年度已经趸交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视同参加长期护理保
险,趸交期间无需补缴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参保人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
补贴,个人无需缴费。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员、返贫致贫人口、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
贴50%,个人缴纳50%。
三、选档及缴费渠道
缴费人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后,
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按规定进行选档、缴费:
(一)线上渠道:
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电子税务
局App(“社保费缴纳”)、“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
“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社保费缴纳”,支持职工医
保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爱山东”支付宝
小程序(“社保费缴纳”)。
(二)线下渠道:
各区市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税务窗口、
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
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
储银行等银行各网点均可办理。
(三)银行扣款(批扣):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批
扣时间为11月2日至12月21日,采取银行扣款方式缴纳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人应于11月2日前完成缴费档次选择或
确认,并将应缴费额及时足额存入已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账户
中,关注扣款情况。
四、咨询方式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
公众号“青岛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人社”“青岛12333”了解或
拨打咨询电话12333。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青岛医疗保障”了解或拨打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五、其他事宜
(一)对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村居、学校等集体可采用批量
缴费方式,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或
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代收。大学生可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
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
(二)参保居民如需变更缴费档次,应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前
办理。
1.参保居民已选择的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不属于我市现
行缴费档次的,应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前选择新的缴费档次,否则
将无法扣款或缴费;参保居民首次选择较低档次缴纳2027年居
民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7年年底前选择较高档次进行二次差
额缴费。
2.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档次未变更的,税务部门将沿用
上一年度缴费档次,缴费成功后,缴费档次无法修改。
(三)采取其他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居民应在2026年12月
31日前及时足额缴纳2027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社会医
疗保险,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社保待遇正常享受。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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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医疗保障
编辑|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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