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消防救援局曝光6家火灾隐患单位
青岛 市消防救援局曝光6家火灾隐患单位
青岛市消防救援局在消防安全整治行动中曝光6家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包括青岛友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松日实业有限公司东大医院、北京中铁慧生活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隐患涉及未设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线路敷设不合规、防火门关闭不严密、室内消火栓无水、安全出口被货物堵塞等问题。消防部门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并对照自查。
为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青岛市消防救援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现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曝光,请各单位场所立即整改,对照自查。
1
青岛友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仓库内存放纸浆等物品,作为丙类仓库使用,建筑层数为单层,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8条第11项之规定,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2
青岛松日实业有限公司东大医院
存在隐患:
1.地上一层应急照明灯线路明敷设时,未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槽盒保护。其敷设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4.3.1条之规定。
2.无防火检查记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第7.4.4条之规定。
3
北京中铁慧生活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存在隐患:
南侧楼梯间地上1层、6层、25层、26层及北侧楼梯间9层、13层的防火门运行卡滞、关闭不严密,不具备烟密闭性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4.1条之规定。
4
青岛顺泽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该单位1号、2号、3号商铺各1处应急照明线路的敷设未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5
青岛格时达船业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室内消火栓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未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6
胶州市清轩制帽厂
存在隐患:
东北侧安全出口处堆放货物堵塞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来源:青岛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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