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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青岛市政府信箱·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小时前精选推荐指数52

商业贷款未结清房屋如何办理夫妻加名,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答复

商业贷款不动产变更为夫妻共有流程

导读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有银行贷款的房屋办理夫妻加名,需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及房产证,与贷款银行共同到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业务办理时间可通过“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办理公证委托他人代办,咨询电话66075200。依据《民法典》,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抵押人转让财产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推荐理由

有贷款未结清的房子办夫妻加名,答复明确了需带材料、银行同行和预约渠道。

正文

市民来信

王智群 | 发信时间:2026-10-09 | 类别:咨询 | 分类:国土房产 / 房产办理 | 办件编号:ZRZYGH202610090000002

尊敬的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就婚内不动产共有变更相关事宜向贵单位咨询:

咨询事项:一方婚前单独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住宅,房屋办理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不动产存在抵押权登记尚未结清。现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希望将该房屋产权由一方单独所有,变更登记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想向贵中心确认以下问题:

1. 房屋尚在银行商业抵押期间,是否可以直接办理婚内产权变更为夫妻共同共有的不动产登记;

2. 如果可以办理,需要提前取得贷款银行哪些书面材料,是否需要同步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3. 办理本次婚内共有变更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准备哪些申请资料;是否需要提交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协议有无格式要求;

4. 该项业务的登记类型、税费政策,夫妻婚内加名是否免征契税;

5. 办理时夫妻双方是否必须共同到场办理,能否委托代办;

6. 业务办理时限,以及是否需要提前线上预约。

盼予以书面回复,感谢贵单位支持!

办理流程

2026-10-09 受理: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10-09 转办: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业务处

2026-10-09 转办: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6-10-15 办理:青岛政务网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10-15 答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答复

答复部门: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答复时间:2026-10-15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落实。经核实,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人转让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您所述房屋在有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办理夫妻加名,需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房产证,与贷款银行共同到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业务办理时间可通过“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办理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需咨询,可拨打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66075200。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10月10日09时21分与您联系。特此回复。

来源:青岛市政府信箱 · qingd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