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黑烟仍出合格报告,青岛驾友等多家车检机构各被罚10万元
车市观察丨冒黑烟照样“合格”?青岛多家车检机构吃“十万罚单”
10月10日,青岛市生态环境部门对青岛驾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出10万元罚单,原因是两辆车检测时排气管冒黑烟却出具合格报告。今年以来,青岛宏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城投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也因类似弄虚作假各被罚10万元,三起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已公开,执行情况显示均为未履行。线索多来自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的非现场检查。
车检是把住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关口”,可个别机构却让这道关口形同虚设,车辆检测时排气管“冒黑烟”,报告上照样写着“合格”。10月10日,青岛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出罚单,青岛驾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已有多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因弄虚作假吃罚单。
单笔罚款均高达10万元
记者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查询发现,今年以来,已有数起因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被罚的案例,其中最近一起涉及青岛驾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其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处罚。
2026年8月3日,执法人员通过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时发现,2025年10月,该公司对鲁UR1838、鲁US6009两辆车上线检测时,均出现明显可见烟度黑烟,却分别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二百三条之规定,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共计100600元。
无独有偶,青岛宏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同样因尾气不合格出具合格报告,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处罚。2025年11月18日,执法人员根据非现场线索检查发现,该公司对鲁U093Q6等三辆小型汽车,先以“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后又改用“双怠速法”检测,6份《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排气污染物结果均标注“合格”;同年12月1日又查明,该公司对鲁B120TB柴油车进行检测时,尾气有明显可见烟度,本应判定不合格,却出具了合格报告。最终,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3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此外,青岛城阳城投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亦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处罚。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该公司7号检测线使用自由加速法对鲁UN2728等四辆柴油车检测时,引车员未在驾驶室操作,辅助员未将采样枪插入排气管,还将转速计吸附在散热风扇上模拟测量转速,未测试发动机转速即为车辆出具合格报告,不符合GB 3847-2018要求。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4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上述三起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已全文公开,执行情况显示均为“未履行”。
非现场执法让“纸面合格”现形
上述案件的线索,不少来自“非现场”手段。执法人员通过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调阅检测过程和监控视频回放、比对过程数据,车辆“冒黑烟”却拿到“合格报告”的问题因此浮出水面。在先进技术的“加持”下,一些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频频被逮个正着。
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仅在2025年,因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被依法查处并进行处罚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就数量众多,包括青岛新东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南村检测站、青岛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平度市康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鑫达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宏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君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华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顺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润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青岛丰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一大批企业,涉及青岛多个区市。其中,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属于屡次:“作案”。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依据相关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在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二百万元,有许可证的可吊销许可证。检测机构一旦在检测数据上“动手脚”,将面临高额罚款和信用损失。
(半岛全媒体记者 贺鑫一)
来源:腾讯新闻 · view.inews.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