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检察打造“检润海蓝”品牌,2023年以来办理涉海案件527件
以法为盾守好海上平安防线
青岛市检察机关打造“检润海蓝”工作品牌,2023年以来办理涉海案件527件,11件获评最高检、山东省检察院典型案事例。近两年查办涉海走私、盗采海砂等犯罪136件,追赃追赔6200万元,并推动清理非法占用海域300余亩。市南区检察院在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推行种植碱蓬替代性修复,划定22亩修复区。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以法为盾守好海上平安防线
青岛检察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韩千 张恬
黄海之滨,千帆竞发;胶州湾畔,动能澎湃。
山东青岛依海而生、向海而兴,海洋是最重要的资源禀赋,蓝色是最鲜明的城市底色。近年来,青岛市检察机关锚定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持续打造“检润海蓝”工作品牌,通过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凝聚海洋治理合力等,全方位提升涉海检察履职质效,统筹推进海洋安全防范、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护航等,为谱写新时代向海图强的青岛篇章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青岛检察机关办理涉海案件527件,11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事例,助力“蓝湾整治”行动获评联合国“海洋十年”生态保护案例。
夯实涉海检察工作底座
“涉海检察工作点多面广,专业性、复杂性突出。青岛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树牢系统观念和全局意识,探索完善‘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四检融合、区域协同、多维支撑’涉海检察工作模式,一体抓实保障海洋安全、保护海洋资源、守护海洋生态、服务海洋经济,以协同履职体系夯实涉海检察工作底座。”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连才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为更好服务海洋强国建设,青岛检察机关坚持紧跟海洋治理新形势,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凝聚多方治理合力,做精做实服务举措,全方位提升涉海检察履职质效。
实践中,青岛检察机关对内健全规范涉海案件协同办理、人员一体使用、内部线索移送等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和司法警察的支持保障作用,加快形成系统严密、配合有力、联合高效的涉海检察一体化履职体系。对外依托“府检联动”、法检会商等常态化机制,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搭建数据联通、问题联治、风险联控的协作平台。针对跨区域涉海问题治理,在创新探索胶东五市公益诉讼一体化、社区矫正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基础上,与宁波、舟山等地海事法院、检察院加强沟通协作,凝聚海洋资源生态保护合力。同时,从理论、技术、人才3个维度精准发力,通过建强涉海司法鉴定实验室、搭建涉海检察专家智库等形式,助力涉海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筑牢海洋安全法治屏障
“以前常有不法分子驾驶‘三无’船舶驶入厂区专有海域盗窃废铁,我们心里干着急没办法。检察机关牵头推动整治,现在海域秩序得以恢复,我们也可以安心搞生产了。”近日,段连才在深化落实青岛市检察院“链长+链主+检察长”机制过程中,专程来到一家百年造船企业走访,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2025年2月,青岛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发现,有“三无”船舶频繁出入企业修船作业区,先后盗窃造船修船产生的废铁500余吨,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诸多安全隐患。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涉案人员依法提起公诉,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其健全完善管理机制12项,并于同年6月与公安、海警等部门会签《关于开展检警企部门联建工作的意见》,依托协同联动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共清理整治辖区“三无”船舶1000余只。
以法为盾,守好海上平安防线。青岛检察机关立足海上安全治理现实需要,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海洋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惩治涉海走私违法犯罪、“三无”船舶整治等专项法律监督,筑牢海洋安全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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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青岛市检察院重拳打击各类危害海洋安全违法犯罪,近两年来累计查办涉海走私、盗采海砂等犯罪136件,追赃追赔6200万元。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航道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胶州湾海域养殖户占用航道非法养殖等问题,推动清理非法占用海域300余亩,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净海”领域典型案例。
写好碧海生态守护答卷
初秋的胶州湾,一簇簇碱蓬草长势正盛,绛红色滩涂与蔚蓝海面交相辉映,勾勒出优美的滨海生态画卷。近日,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青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对一起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实地核验修复成效。
在一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件中,涉案人员使用“绝户网”多次非法捕捞,严重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致使海底植被损毁、碱蓬草等关键物种减少、湿地固碳能力下降,生物多样性受损。2025年11月,市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创新推行以种植碱蓬开展替代性修复。今年3月,当事人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承担修复费用,检法协同推动划定22亩修复区。历经半年精心管护,如今这片湿地已迎来喜人变化,焕发勃勃生机。
一域之治,映照全域担当。青岛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统筹保护与治理,扛牢海洋生态检察职责,走出一条多元协同的海洋生态保护之路。坚持海洋本体保护与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并重,一体推进“河湖长、湾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2023年以来,严厉打击近海排污、河道采砂等违法犯罪78件,督促关停排污口、治理黑臭水体等49处,清理近岸固体废物、垃圾等15.3万吨。坚持传统海洋资源保护与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并重,从严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海洋生物等犯罪,系统治理入侵物种、保护濒危本土特色种质资源,推动丁字湾500公顷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治理。同时,坚持传统海洋修复方式与新型海洋修复方式并重,创新“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机制,在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中提出“以海草床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划定1750平方米修复区,移植鳗草种苗36.5万株,让受损海域重焕生机。
助力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洋科创研发投入高、涉外业态复杂,精准的司法保护是助力企业扬帆出海的关键支撑。我们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主动跟进服务、细化举措,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今年4月,在西海岸新区2026年标准专利创新联盟启动仪式现场,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黄瑛表示。当日,该院发布企业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手册,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签署《知识产权纠纷诉调衔接合作协议》,把精准法治服务送到海洋科创企业。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海洋经济行稳致远的底气。青岛市检察机关坚持统筹活力与秩序,把检察履职深度嵌入海洋产业全链条,以精准化法治供给护航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法打击破坏海洋养殖、海洋运输、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聚焦海洋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依法打击危害海洋生物医药、特色海洋文旅以及“数字海洋”“蓝色金融”“蓝色种业”等领域产业发展的犯罪,加大对海洋科技原始创新和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围绕涉海国际物流、涉海国际贸易等领域,针对性加强涉外检察工作,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精准服务重大项目落地。
同时,青岛市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产业链长+链主企业+检察长”协作制度,在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建立“检察护港”工作站,在自贸区青岛片区前湾港建立“检贸微站”,在青岛蓝谷建立“即法驿站”。2023年以来,青岛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带队联系走访企业、商会及重点项目2265家,征求意见建议689条,解决法律诉求260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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