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开展危险作业,青岛高砂药业有限公司被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罚3.6万元
违规开展危险作业, 青岛 高砂药业有限公司被罚3.6万元
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对青岛高砂药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其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开展危险作业,被处人民币36000元罚款。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青黄)应急罚〔2026〕139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长城路567号。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青岛高砂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危险作业,被处以36000元罚款。

该份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青黄)应急罚〔2026〕139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结果为处人民币叁万陆千元罚款。
违法事实载明,青岛高砂药业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开展危险作业。本次处罚依据为《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作出处罚的机关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
企业基础信息显示,青岛高砂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837050068,法定代表人为森清茂,注册地址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长城路567号。
危险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类别,是企业安全生产管控的重中之重。企业开展各类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地方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完善作业审批、现场监护、风险辨识等各项管控流程,严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关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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