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申领过毕业生住房补贴还能申领安家费吗?申领条件与注意事项
青岛申领过毕业生住房补贴还能申领安家费吗?
已享受过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符合申领条件的仍可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申领条件包括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须研究生毕业并具有本市户籍,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已领过住房补贴的毕业生可对照条件判断能否再申安家费,以及补贴如何扣减。
青岛申领过毕业生住房补贴
还能申领安家费吗?
安家费申领注意事项
快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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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申领过毕业生住房补贴还能申领安家费吗?
已享受过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符合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
02
青岛安家费申领注意事项
⚠️ 已享受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博士后聚青资助(博士后安家补贴)的,不再享受安家费
⚠️ 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符合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
❌ 申请人及配偶已购买过青岛市产权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家费
❌ 已分配租赁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
⚠️ 已享受安家费的,申请上述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03
青岛安家费申领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限制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不含)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不含)
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② 学历与户籍
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
⚠️ 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③ 就业与社保
就业: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创业:在青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申请人须由我市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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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韦婉婉
来源:腾讯新闻 · view.inews.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