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王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青岛 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王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青岛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王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王波被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和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青岛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王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关注本地政务动态的读者可了解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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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青岛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王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目无法纪,贪婪无度,将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按规定撤销其荣誉称号;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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