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因船舶海上设施无有效证书文书被青岛海事局罚款四百元
陈杰因船舶海上设施无有效证书文书被 青岛 海事局罚款四百元 海事合规需重视
青岛海事局对自然人陈杰作出行政处罚,因其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2026版),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12040017-1-2。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杰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青岛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违法事实认定、处罚裁量依据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控要求、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的常规公示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直接影响涉事主体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督促相关船舶及海上设施运营主体严格落实证书文书合规要求,维护辖区海上通航秩序稳定。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杰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12040017-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702*******523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青岛海事局 |
本次青岛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陈杰,涉事违法案由为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12040017-1-2,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702*******5237,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青岛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杰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陈杰,所属行业为纺织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召良村28组*。
综合点评
本次青岛海事局针对个人陈杰作出的400元小额处罚,事由为涉事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2026版有效证书文书,严格依据两部相关法律作出。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需及时更新合规证件,强化海上作业合规意识,对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秩序、防范基础合规风险具备明确的现实约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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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来源:新浪新闻 · finance.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