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戈芮食品上海公司托运集装箱货重误差,青岛海事局不予处罚
爱戈芮食品上海公司因托运集装箱货重误差被 青岛 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爱戈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因在国际集装箱运输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被青岛海事局决定不予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该决定依据《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0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作出。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爱戈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因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2026版),被青岛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情形、处置结果及相关法律依据,为海事运输领域的合规经营提供了清晰的参考样本。
本次处置结果不会对爱戈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相关海事运输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爱戈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8 |
| 违法案由 | 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12030116-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0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青岛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爱戈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其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出现了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的情形,对应违法案由标注为2026版相关类别;该案件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12030116-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1*******0238。本次免予处罚的判定严格依据《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0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青岛海事局,本次处置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对轻微合规差错的包容审慎执法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爱戈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宋莹,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1402-04B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宋耀增 | 85% | 425 | 2029-09-01 | 2014-12-02 |
| 2 | 宋莹 | 15% | 75 | 2029-09-01 | 2013-10-16 |
综合点评
本次爱戈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涉及的集装箱重量申报误差事项,最终被青岛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符合海事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法规要求,也体现了监管层面对非主观轻微经营偏差的包容审慎态度。该结果不会对公司后续的国际集装箱货运业务开展、正常生产经营及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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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来源:新浪新闻 · finance.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