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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顺航物流及戴德权未按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青岛海事局不予处罚

北海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及戴德权因未按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被 青岛 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导读

北海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及戴德权因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被青岛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12040020-1-1。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1项,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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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北海顺航物流有限公司、戴德权因涉及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的海事违法行为,被青岛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情形及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公示环节。

本次处置结果不会对涉事主体的正常经营及相关海事作业资质造成负面影响,属于海事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典型实践案例。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北海顺航物流有限公司、戴德权
违法案由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5012040020-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9145*******440D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1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9
作出处罚机关青岛海事局

本次青岛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北海顺航物流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戴德权,涉及的违法情形为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12040020-1-1,最终作出的处置内容为不予处罚,涉事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440D,本次免予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1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作出本次处罚决定的机关为青岛海事局。

点评分析
本次北海顺航物流相关主体涉海事信号标志违规事项最终获不予处罚,系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法及海事免罚清单作出的合规认定,不属于实质性违法惩戒。该结果不会对企业后续正常航运经营、资质存续及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也为同类海事轻微合规场景提供了清晰的参照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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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来源:新浪新闻 · finance.sina.com.cn